(2006年10月1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3年7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修订
2018年8月1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主任会议修订)
为了规范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服务工作,保证会议高效、有序举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一条 提出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常委会会议一般两个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按照常委会全年工作要点和年初工作计划安排,提出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等事项,经秘书长审阅后报常委会主任审签,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年初工作计划以外新增或变更的内容,相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应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同意,由秘书长统一协调并报常委会主任同意后,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会议建议议程草案的编排顺序一般为:决议、决定草案,工作报告,人事任免案,书面报告等。同一类议程,按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顺序排列。
每年市人代会前的常委会会议专门审议与大会相关的内容,一般不安排其他议程。
第二条 提出会议日程草案。
办公室根据会议建议议程草案起草常委会会议日程草案,经办公室负责人审阅后报秘书长审签,提请主任会议研究。会议日程一般分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为听取有关议案、说明及各项工作报告,第二单元为审议有关议案、说明及各项工作报告,第三单元为表决通过有关事项。每次常委会会议一般安排二到三次全体会议。
第三条 决定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
一般于常委会会议召开的一个月前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并讨论办公室关于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和召开时间、地点、会期等建议方案的汇报,听取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关于有关建议议程草案准备情况的汇报。
如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中有需要向市委请示的事项,应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形成请示意见。党组会议后,相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代党组起草请示报告,经秘书长审阅后报党组负责同志审签,向市委报告。
市委批复后,再次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并讨论办公室关于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将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决定,并决定会议日程草案;听取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关于有关议程草案准备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后,向社会发布召开常委会会议的日期和主要议程的消息。
第四条 起草并发出会议通知。
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办公室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负责人审阅后报秘书长审签。通知应写明会议届次、时间、建议议程、出席人员、列席人员、报到时间、地点、文件报送要求等。通知印发范围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一府一委两院”,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九华山风景区人大工委,市主要新闻单位。
每次常委会会议一般邀请8名左右人大代表列席。市人代会前的常委会会议一般不邀请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九华山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列席。
按照《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规定,做好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相关工作。接受旁听的会议可安排5名左右公民旁听。
第五条 落实出席人员、列席人员、旁听人员。
在常委会会议举行2日前,办公室负责了解和落实出席人员、列席人员、旁听人员参会情况。
列席人员名单排列顺序为:市长或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九华山风景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会议的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第六条 常委会会议审议一般分为两组,每组各安排两名召集人,召集人由驻会委员轮流担任。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按序次分别编组;驻会委员和不驻会委员,中共党员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委员在届别、结构、人数、性别上要合理编组;列席人员平均编组。分组名单要注明讨论地点、记录人员。
第七条 印制会议文件。
文件编号按会议议程顺序排列。审议的拟通过的决议或决定、工作报告、任免名单草案、书面报告各编一个号,人事任免材料不编号。参阅材料经秘书长审批后可另编文号。专题讲座材料经讲座人审核后印制单行本。
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根据会议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报告的起草工作,做好报告稿样式及印制方面的协调指导工作。
各报告单位应在会议召开的20日前,将报告稿送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于会议召开的10日前送常委会办公室。常委会会议召开的3日前,分送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审阅。
第八条 会议报到与文件分发。
会议举行的前半小时与会人员报到。
会议文件按规定发放,会前已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材料不再发放。文件袋内只装会议正式文件和相关材料;与会议议程无关的材料如需在会议上发放,须请示秘书长同意后才能在会议结束时分发。
第九条 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和工作报告。
全体会议的主持词由办公室草拟,于该次会议举行的2日前,经办公室负责人审阅后报秘书长审签,会前1天送主持人参考。会议出席人员人数、列席人员等有关情况,经现场核实后填写到主持词中。
主任会议提出的常委会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在开幕时由主持人宣读并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如无意见,由主持人宣布通过。
向常委会全体会议作议案的说明和报告,有关机关应当按照《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议案和报告的若干规定》进行。
第十条 分组会议审议各项工作报告。
常委会会议审议主要采取分组会议或联组会议的形式。
分组会议的审议发言,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记录,力求准确、翔实。
分组审议工作报告时,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派本单位负责同志和熟悉情况、能够准确回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的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十一条 人事任免案的审议。
根据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案,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应事先与办公室联系,商定有关程序,并起草任免人员情况的报告;需要颁发任命书和进行宪法宣誓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如拟任人选按规定需要作供职发言,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应事先与其联系,做好供职发言准备。供职发言时间为10分钟左右。
第十二条 表决。
常委会表决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以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通过。
表决时需要宣读的文件为:拟表决通过的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拟决定任命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草案,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撤销或罢免职务的决定草案等。人事任免名单和辞职请求等不宣读。
第十三条 确定全体会议席次。
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在主席台就座。主任居中,副主任、秘书长按序次左右排列。列席全体会议的市人民政府市长(或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在主席台左侧就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主席台右侧就座。
会场前区为委员席,按姓氏笔划从左向右依次排列。会场后左半区安排应邀列席会议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会议议程相关的说明人、报告人;后右半区安排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九华山风景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最后座区安排会议旁听人员、记录人员、工作人员、新闻记者等。
第十四条 布置会场。
全体会议场内设主席台,正中悬挂国徽,台前右侧设发言席。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按席卡就座,其他人员按会场分区就座。
主席台加装电脑终端,显示屏同步显示会议议程、表决状态和表决结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座区设发言话筒,有征求意见事项或申请发言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在本人座位上发言。
第十五条 举办专题讲座。
根据常委会年度专题讲座计划,可在常委会会议开幕前,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组织专题讲座,由相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第十六条 新闻报道。
根据常委会会议议程,研究室拟订新闻报道计划,明确报道重点和报道要求。新闻稿由研究室主任审签,重要的新闻稿报秘书长审签;涉及报道常委会领导同志讲话的新闻稿,必要时应报其本人审签。
第十七条 接待和服务工作。
办公室会前要落实外地委员及列席人员出席、列席会议的食宿等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 公布决议、决定。
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人大代表的选举、补选、辞职、罢免等,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形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由秘书长签发。
常委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决定、任免名单,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由秘书长签发。
第十九条 编辑会报。
常委会闭会后的7日内,办公室编辑、印发《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会报》的内容主要有:会议基本情况概述,常委会领导同志讲话,公告、决议、决定,工作报告、有关说明、书面报告、任免名单以及出席、列席人员情况等。会报刊登的文件应当是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核定的最终文稿。会报可增加刊登常委会和机关的重要文件、规章制度等。
会报由办公室负责人审签后印发。发送范围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机关各科(室);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九华山风景区人大工委。
第二十条 交办《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市“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由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及时整理,形成《审议意见》,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秘书长审阅,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交市“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市“一府一委两院”应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反馈办理情况。
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适时组织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必要时,根据《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在常委会会议上组织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二十一条 向社会公布常委会有关情况。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及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和池州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整理归档文件、材料。
常委会闭会后的10日内,办公室收集整理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各种文件、材料及其审签原稿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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