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池州市人大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是池州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互联网门户网站,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服务我市人大工作为宗旨。为保证网站的正常、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管理的基本形式。
(一)网站的技术支持和主机的管理维护委托具有相当资质的网络技术公司负责。
(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设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具体负责网站后台监控、系统维护和更新。
第三条 网站栏目管理和内容更新。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和网站各栏目的功能及内容更新频率,对网站各栏目实行授权管理维护。同时要加强管理维护,做到信息准确、实时性强。
第四条 网站的系统维护。
(一)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对后台登录操作口令要严格保密。
(二)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应增强网络病毒防范意识,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加载信息时,应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感染和传播。
(三)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应及时将市人大网站所有内容进行硬盘备份,以防止网站内容丢失。
第五条 网站的安全保障。
(一)按照计算机安全管理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网络信息员、网络管理员要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测试,及时排除故障及各种安全隐患。如发现不良信息,应及时予以删除。
(二)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的信息,涉密信息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禁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如发生网站安全事故和计算机犯罪案件,应立即采取网络处突应急措施,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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