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许俊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雪姣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克平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左凤双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柯有伟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晓伍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云群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江龙伟的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余加胜的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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