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定于10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在市人大机关第一会议室举行(议题附后),请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届时出席,常委会副秘书长、专职委员、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请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抓紧准备会议材料,并于10月12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会议材料(一式50份)送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届时,请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由相关工委负责通知)列席会议。
所有出席、列席人员,如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请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办公室秘书科。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议题
一、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工委)
二、听取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内司工委)
三、听取关于市工商质监局2016年以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财经、预算工委)
四、听取关于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内司工委)
五、听取关于《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研究室)
六、听取关于跟踪检查城乡低保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内司工委)
七、听取关于土地确权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办理及成果转化运用检查情况的报告;(农工委)
八、听取关于组建市四届人大代表专业小组情况的报告;(人选工委)
九、听取关于延期审议《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的报告;(城建环资工委)
十、听取关于提请任免职人员情况的报告;(人选工委)
十一、研究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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