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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艳阳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2-24 09:17 来源:池州人大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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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徐艳阳请求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徐艳阳的辞职请求,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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