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召开《池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法规制定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讨论条例制定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主持会议,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科室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和法规制定工作小组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条例起草准备工作及安排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法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围绕立法程序、条款设计等方面进行规范性指导,要求严格遵循立法技术规范。
会议指出,制定《池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应对老龄化挑战、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举措,要立足池州实际,聚焦农村养老服务、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等特色领域,着力破解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吸收人大代表建议,增强条款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鼓励人大年轻干部全程参与调研、论证和修改工作,为立法注入创新活力。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强化全程协同机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要树牢立法质量“生命线”意识,要求工作人员认真研读社会建设工委近五年居家养老调研成果,系统学习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充分吸收合肥、常州等地有益经验,高质量完成草案起草工作,为后续征求意见和审议修改预留充足时间,切实提升条例的实效性和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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