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
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议完成了既定任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会议认为该条例经多轮修改完善,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集中了大家的智慧,已经成熟,表决予以通过,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确保法规批准后及时宣传实施。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本次会议审议、表决了《关于修改<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修改内容宣传阐释,加强法规实施,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九华黄精产业作为池州乡村特色产业,是推动我市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它的发展亟待立法予以推动和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将其列为今年立法项目,这也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一项具体措施。市政府十分重视,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本次会议对《池州市九华黄精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大家在审议中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请法制委会同有关方面充分研究吸纳,继续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论证修改,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大家认为,市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发展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同时指出,还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服务经济发展质效有待提升、金融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国有金融企业运营效率,持续提升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质效。大家在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新成效,同时希望针对短板弱项,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是党中央交给人大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本次会议是首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家审议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健全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统筹做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债券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但仍然存在部分专项债使用绩效不高、债务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债项目的管理,提升债务资金使用绩效,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常委会有关机构要提升审查监督质效,持续做好对政府债务全过程、全口径审查监督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家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法定职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指出,乡村产业发展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农文旅融合发展需要创新突破。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大家在审议中对政府工作人员履职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有关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时整理并转交给述职者本人,促进其改进工作。
会议通过了有关任免事项。因达到退休年龄,会议接受了柯烈荣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在此,谨向烈荣同志近几年来为加强人大工作、推动池州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勤勉扎实工作,不负人民重托,为推动池州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0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安徽考察,发表重要讲话,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相结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履职实效推动池州高质量发展。
现在我宣布,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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