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东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交流座谈等方式,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宣传贯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前,检查组一行对《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随后赴东流新闸拆除重建工程以及龙泉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点,详细了解全县水资源管理保护、水资源规划与开发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等情况,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水利局和部分责任单位有关情况汇报。
检查组指出,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是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水法》作为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县在《水法》宣传贯彻、水资源开发管理利用、水资源保护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检查组强调,要加强《水法》宣传力度,强化用水单位和广大群众守法的自觉性,营造全民节水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以河长制实施为抓手,充实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筑牢水环境安全底线;要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积极谋划项目,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在建项目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实施一批、见效一批”;要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注重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
检查过程中,东至县人大常委会就县水利局2020年以来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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