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汪利民率调研组来我市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用林陪同。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池州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石台县仁里镇第三敬老院、石台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并召开座谈会,重点了解老年人健康服务、权益保障、养老产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广泛听取市直有关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同志和养老服务机构代表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认真梳理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广泛集中民意、吸纳民智,进一步促进《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草案)》的修改完善,着力解决老年人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推动全省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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