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一是选出满意代表。把好代表人选“面试关”,在人大换届选举时,加强选民的全过程参与。严格依法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接受选民“面试”,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是强化代表学习。县乡两级人大联动,有计划地组织在青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活动。利用青阳县人代会报到时间,对新一届县人大代表开展“新春第一课”培训。同时,鼓励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学习交流,提升履职水平。
三是做好履职管理。出台《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提出11个方面27条具体意见,实现有规可依。制定《代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调度,实现有的放矢。建立代表履职记录,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有关评选活动和推荐为下一届连任代表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密切“两个联系”。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方案》,2023年走访代表并收集意见建议45条,累计邀请代表列席或参加人大各类会议、活动60余人次,保证代表参政议政权力。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选民全面了解代表依法履职情况,加强选民与代表、人大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办好意见建议。每年人代会闭幕后,青阳县人大、县政府联合办公,梳理分类各项议案建议,召开交办会,及时转交办理。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各工作机构跟踪督办制度,跟踪督查议案和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邀请代表参与,提出改进建议。在前期督办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青阳县政府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每年表彰一批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为民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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