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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茂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6-21 08:43 来源:池州人大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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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调整,刘茂华提出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茂华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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