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自即日起至5月底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所作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情况;《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改进工作措施的意见建议等。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欢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于5月31日前通过来信来电、微信扫码参与问卷等形式,对我市各级政府、有关单位、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改进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地址:池州市清风路市委大楼64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6-2088124
电子邮箱:1153627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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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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