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用林率市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组,先后深入贵池、青阳等地,开展《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检查,并于2月1日召开汇报会。
李用林在听取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汇报后,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做了大量工作,抓得紧,有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他指出,贯彻实施好《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是让“有法必依”落到实处的需要,是保护生态环境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加强配合,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好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实地检查中,检查组还随机走访了物业小区、基层派出所,并与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座谈,详细了解有关“增强法规宣传实效”“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法规”等方面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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