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从“学”“监”“建”三个方面,大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法理化、高效化。
全覆盖开展学习。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省人大常委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常委会会议、视察监督活动等形式,重点对常委会委员、工委委员进行传达学习。制定专项学习计划,汇编相关法律法规,在常委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主任会、乡镇人大主席例会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做到县乡两级人大干部全覆盖。组织常委会分管同志,工委主任,人大机关和“一府一委两院”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深入了解规范性文件定义、备案审查流程等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过程审查监督。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由备案审查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有效落实报送责任,做到有件必报。过去五年,累计收到报备主体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1件,报备主体均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台账规范。同时,强化工作合力,组织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等部门,定期进行会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律法规规定,有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全方位加强建设。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建立每年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2021年12月24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首次听取审议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实际,在人大机关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由人大研究室负责牵头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室副主任兼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主任。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加强工作部署,定期与“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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