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汪利民率队在我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用林陪同。
汪利民一行先后走访了青阳县和石台县,并就《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执行情况听取市、县人大常委会以及县“一府一委两院”专项汇报。汪利民对池州市人大在编制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高质量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汪利民指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宪法性制度。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制定文件更加规范、有序、高效。根据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要求,县(区)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在今年年底前要做到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全覆盖,这不仅为人大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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