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充分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聚焦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对“三农”工作的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常态化监督防汛抗旱。严格落实“河长制”,定期到所负责的河段水库进行巡查,并指导镇村两级河库长开展工作。强化汛前检查,连续四年组织人大代表对《防洪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汛期督查,配合上级人大来青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活动,对我县河道采砂整治、抗洪救灾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针对部分旱涝急转等问题,组织开展抗旱工作调研。
长效化监督脱贫攻坚。聚焦精准脱贫,连续三年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就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机制、加大产业和就业扶贫、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能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去年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驻酉华镇宋冲村扶贫工作队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评议式监督政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由农工委牵头组成评议组,先后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展工作评议,推动部门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严格落实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制度,强化监督实效。
跟踪式监督反馈意见办理情况。不断探索跟踪监督方式方法,在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第二年继续对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关注国土资源及保护,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有效促进了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的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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