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国清、李用林、王家莹、纪良才及秘书长王枞红出席会议,一级巡视员夏吉苗、二级巡视员张泽民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4月29日召开,会期一天。建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二、审议《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草案)》;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六、任免事项;七、其他。
会议听取了关于《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草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调研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2022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一季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遴选确定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遴选确定情况的报告、关于建立市五届人大“双联系”制度的报告、关于组建市五届人大代表小组的报告、关于组建市五届人大代表专业小组的报告、关于提请任免职人员情况的报告。
会议研究了《池州市人大常委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工作任务清单》、《池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专家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及专家顾问人员名单。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任务清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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