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省、市、县三级改作风会议精神,以用好监督权为切入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实际行动落实作风建设各项新要求。
一是注重强机制。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先后出台《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改进作风具体措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
二是聚焦真调研。大力实施“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突出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的针对性,不搞走马观花,不搞简单走访,直奔主题,直面问题。同时,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增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畅通市县乡三级联动渠道,避免针对同样的事、到同样的点、办同样的问题,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为调研增效。
三是跟踪促督办。坚持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一府两院”负责同志牵头督办等机制,推动形成共同抓、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县人大有关工作机构以清单化、闭环式的机制抓好督办落实,特别是对重点督办建议,督促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指挥,组织骨干业务力量集中攻关,解决一批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
四是落实全过程。把抓好监督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坚持开门监督,乐于并善于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监督事项的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以及各类工作座谈会,并及时收集整理吸纳有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政府专项报告、相关事项提供更具民意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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