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通过“五个方面”谋划布局2022年人大工作。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围绕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学习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宣传,主动讲好青阳故事、人大故事、民主故事。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组织开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等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回头看”暨污染防治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调研。对“十四五”规划执行、营商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实施,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及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等工作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审计等报告,依法做好预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对卫生防疫、佛教商业化治理、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实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视察、检查。对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工作评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三是注重依法规范,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在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依法、科学、民主作出决议决定。对已作出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保证人大决议决定的严肃性。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自觉贯彻市委、县委人事意图,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人大意识。
四是完善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制度,邀请更多代表参与人大有关会议和履职活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加强“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室标准化建设,改进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工作,支持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工委对口督办、代表联络处综合督办的工作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事项解决率和满意度。优化代表服务保障,加强代表思想政治教育,抓实代表初任培训工作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做好在青的省市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四个机关”。完善人大议事规则和机关工作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制度,探索更多体现人大特点、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新方法新路径,健全监督、代表工作的闭环机制。积极配合上级人大来青开展有关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重点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重点工作和人大代表先进事迹,全面反映人大依法履职成效,扩大人大工作影响力,唱响人大好声音。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制度,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调研等活动。加强与乡镇人大的沟通联系,积极支持乡镇人大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支持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推进乡镇人大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干好工作、作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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