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人大 > 青阳县人大

青阳县人大常委会护航《森林法》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21-11-04 08:27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10月29日,青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审议,为我县深入贯彻实施《森林法》提供人大力量支撑。
    审议指出。近年来,全县扎实开展林业工作,在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至今,我县森林覆盖率为57.56%,林木绿化率为67.32%,曾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等多项荣誉;林下经济及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发展尤为迅速,林下经济产值达17.72亿元,森林旅游收入达6.8亿元,以“林下黄精种植”为代表的林业产业,已逐渐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呈现出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审议建议,一要抓法律宣传。在宣传的广度上,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率,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在宣传的深度上,结合林政管理、防虫防火、植树造林等工作,对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多措并举,提高宣传效果,提升全民的资源保护意识。二要抓产业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扶龙头,育名牌,促使林业三产协调发展,打造我县特色林业产业体系,把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变成发展优势,实现绿色发展。三要抓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培训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加强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林业专业管理人才,培养一批实用林业技术人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