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深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活动,县政府副县长谈应权,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全体委员,县林业局,有关乡镇负责同志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
检查组一行分别来到蓉城镇杨冲村和庙前镇窑西林场,现场查看竹林集约化可持续经营示范点、 杉木人工林大径材抚育示范点林木建设情况,认真听取县林业局关于森林抚育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介绍。
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森林法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下一步村级林场建设、公益林经营、绿化树种多样性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森林经营工作与县林业局和有关乡镇、林场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一是要强化规划引领,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因地制宜,确保规划充分体现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二是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的爱林护林意识,凝聚建设森林生态家园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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