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治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90.42,居全省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2%,水质达标率100%,成功创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落实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常抓不懈,常压不松,确保我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认真实施“十四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着力打造经济生态化的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进县域经济行稳到致远。
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今年先后举办了《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法》贯彻贯彻情况执法检查,下步要以推进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为核心,着力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果,努力为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贡献人大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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