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石台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切实转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理念。坚持以规范监督、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安全防范、人权保障为重点,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切实转变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监督理念。着力构建以办案为主的工作模式,由被动监督、事后监督向主动监督、同步监督转变,加强对刑事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不断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要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的全面正确实施。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及时监督纠正该交付执行而不交付执行或不及时交付执行等违法问题;严格防范并杜绝留所服刑罪犯与未决人员混管混押现象发生。强化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日常监督,促进社区矫正依法进行。
三是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实效。健全完善与执行机关之间的联席会议、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协调机制,坚持把科技强检作为提高刑事执行监督能力的有效途径。推进建立多部门的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促进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整体合力。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机衔接,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社会效果。
四是要努力实现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专业化。选优配强刑事执行监督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整顿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严守职业纪律。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信息运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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