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石台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组织听取了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讲座。
会上,县发改委负责同志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意义、理解、总体要求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重点任务和具体任务等五个方面,对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向与会人员进行了细致解读。并对石台县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情况,从规划的编制过程、总体考虑、主要内容、创新特点等方面进行了具体介绍。据了解,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石台县于2019年下半年启动《乡村振兴规划(2019-2022年)》编制工作,2020年1月通过评审,《规划》分为四个板块,10章32节,设置了16个专栏,部署的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共计93项。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会议强调,2020年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收官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领导下,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开展脱贫工作审议意见跟踪检查;围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适时听取“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专项报告,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大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关注力度,结合各自实际开展调研,多方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为常委会审议各项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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