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石台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玉所作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去年以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凝聚共识,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审议指出,县人民政府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下一步工作,审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广泛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打击重点、最新战果等,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和参与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强化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要以中央、省、市督导反馈问题为导向,全面对标对表,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实际行动,扎实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深入细致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要压实重点行业监管责任,推动行业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合力根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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