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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宗教事务条例》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9-05-13 09:54 来源:石台县人大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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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宗教事务条例》专题讲座。
     《宗教事务条例》于2014年11月30日由国务院以第426号令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本次专题讲座由县人大民宗侨外工委负责主讲。
       讲座分别从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一是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二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关系和谐),宗教的基本知识和我县的宗教状况、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一是修订的重点条款、体现现代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宗教事务的管理原则、明确宗教事务的管理职责),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绝不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观念等五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较为细致地解读。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储安林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宗教事务事关国家安全、社会和谐。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处理宗教事务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党员要坚决执行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在思想上同宗教划清界限”。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牢把握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要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努力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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