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修改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县税务局负责同志从本次修法的背景、新旧法之间的比较、专项扣除、过渡期政策执行和我县实施新个税的基本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实施,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县人大常委会作为监督推动法律实施的国家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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