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房成胜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汪玉龙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
汪庆乐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免去:
唐志恩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爱军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汪四政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葛东良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仕国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邹桂富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汪东健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 伟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储诚院的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沈 勇的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