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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中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1-02 09:21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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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中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中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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