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
同志们: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
法制委根据上次常委会审议的意见,进一步进行研究,公布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将《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提交本次会议审议。会议认为,条例草案更为成熟,表决予以通过,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其列入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得到批准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法规的宣传和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法规及时得到有效全面执行。
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近两年,常委会采取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开展深入监督。本次会议上,市政府提交了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大家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通过分类施策,加强监管,促进了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但同时指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问题比较突出,国有金融资产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抓好国资国企改革,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国有金融企业运营效率,增强国有资本实力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家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在控告申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在加大宣传、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希望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改进工作,增强控申检察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这是常委会今年第二次审议市政府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审议意见的落实。这次市政府报告主要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和学前教育两项工作。大家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审议意见得到较好落实。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和学前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审议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32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年度述职报告。会上,4个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口头述职,其他同志作了书面述职。大家在审议中,对述职人员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中肯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同时要求今后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述职报告应突出重点,紧扣核心职能。会后我们将综合形成审议意见反馈给述职者本人,并抄送市政府和“两院”。希望述职人员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切实为民履职尽责,努力为推进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名法官的任命。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忠于宪法,依法履职,不辜负人民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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