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池州市2018年度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10-27 14:19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2018年10月26日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2018年度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调整池州市2018年度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

    由于国家融资政策调整和客观条件变化以及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等原因,本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调整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58个,当年计划投资13.28亿元。

    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调整后的2018年度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并在今后项目计划安排中进一步增强科学性和执行力,增强人大决议刚性约束意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进行跟踪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