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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10-29 08:57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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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吉苗、樊泽明、王家莹、秘书长徐树生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贾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磊,市政府秘书长盛国星,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全市各级人大要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带头贯彻落实。
  会议审议了《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吸纳大家提出的意见,深入基层、深入农民,更加深入地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好《条例(草案)》,按计划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审议了《池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该办法。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在研究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后印发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点问题,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所作的决议,扎实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推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决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池州市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矿产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关于池州市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谋划,科学规划,当前要狠抓整治措施的有效落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要继续抓紧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池州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池州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用好一般债务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增强调控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宗教法规,从实际出发,落实好宗教工作任务,着力解决难点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创新举措破解难题,不断推动有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3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口头述职报告,审议了19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会议要求,述职人员要强化依法履职、担当尽责意识,努力奋发有为、争先进位,为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作出新贡献。
  会议审议通过了《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九华山人大工委要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安排,精心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要紧扣中心大局,围绕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谋划好今后五年人大工作;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机关全体同志要继续保持工作劲头,扎实做好年内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以及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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