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吉苗、张瑞中、程国清、樊泽明、秘书长徐树生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刘会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磊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充分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把《条例(草案)》修改得更为成熟和完善,提请下一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会议听取审议了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抓实乡村产业,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推进有效。同时指出,在特色高效产业规模、龙头企业带动、品牌影响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结合实际落实好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研究吸纳人大调研成果,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务求突破,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等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延伸对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司法局2018年以来工作开展了评议,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要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意见。市农业农村局要聚焦聚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市司法局要以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力争不断取得工作新成绩。
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希望新任命的同志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努力为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会议要求,各县、区人大要组织引导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组织代表调研视察、督办议案建议、回原选举单位或选区述职等方式,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代表、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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