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吉苗、张瑞中、程国清、樊泽明、王家莹及秘书长徐树生出席会议。二级巡视员张泽民,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4月25日召开,会期一天。建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二、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三、审议《池州市古建筑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四、听取和审议关于《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改善环境质量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延伸对市人社局工作开展评议;八、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九、其他。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关于《池州市古建筑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市人社局2018年以来工作情况的评议调查报告、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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