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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立新规再加码深入转作风强实效

发布时间:2020-05-25 10:05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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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市委要求,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减轻基层负担的若干规定》。
  《规定》主要涵盖精简会议、改进文风、减少陪同、改进新闻报道工作等四个方面。是在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以往改进作风的制度基础上再次自我加压、梳理形成的,也是在充分考量人大依法履职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基础上主动作为、量身定制的。目的是摒弃思维定势,一切从实际出发,化繁为简,最大程度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人大、政府及部门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促进地方民主法治和经济社会建设,树立重实干、抓落实、强实效、提质量的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导向。
  在精简会议方面,《规定》明确提出每个月的第二、第三周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无会周”,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召开的全市性对口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材料提前印发参会人员,口头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倡导开短会。在改进文风方面,提倡“短实新”文风,各类报告一律采用“三三制”写法,严禁照搬照抄。并就发文布置工作任务等事项作出了刚性规定。在减少陪同方面,《规定》要求机关统筹安排各项下基层活动,能减少的减少,能合并的合并。对于履职确需下基层的尽可能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减少陪同人员,减少座谈会,减少时间。对于市级层面召开的座谈会,原则上不要求市政府负责同志和县区同志参加,尽量采用电话和网络等方式沟通工作。在改进新闻报道工作方面,《规定》指出要合并、减少领导活动和会议的宣传报道,常委会领导个人调研等活动不作电视报道,常委会到基层开展履职活动一般不安排市电视台记者随行。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从严从实抓好《规定》执行工作,确保《规定》落地落实,为全面提升我市人大工作质效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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