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池州市人大常委会由负责同志带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采取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的方式,对《森林法》《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深入到市内重点林区、森林火灾易发地段、松材线虫重点防治区等10多个点上实地了解情况,着重检查全市林业双增、森林资源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即时向市政府反馈了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力度、增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效等十多条具体意见,督促政府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池州生态保护屏障建设,有效实施林业增绿增效。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通过加强人大监督,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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