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方应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吉苗、张瑞中、樊泽明、王家莹及秘书长张泽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贾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委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肯定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近年来在完善招投标制度、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就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认真实施法律法规,加强景区规划、建设、管理,景区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九华山的对外形象得到提升。但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要切实引起重视,认真严格实施好《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景区综合管理,努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2019年度市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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