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 “江淮普法行”活动。为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我市开创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主题
加强全民普法 树立法治信仰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宪法、国家基本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文件;
(五)《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六)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七)《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文件;
(八)《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九)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十)“七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活动步骤
(一)6月下旬,举行池州市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启动仪式;
(二)7月至9月,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以“十项”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普及行”“宣传行”活动,掀起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高潮;
(三)10至11月,市人大内司工委组织开展“督查行”活动,听取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关于落实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组织督查组赴部分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督查;
(四)12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五)12月中下旬,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分别对“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进行总结。
五、活动方式
采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方式,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分工协作,在全市分别组织开展“三行”,即“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活动。
六、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一项长期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动作为推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贯彻实施普法决议的重要载体,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注重部门协同配合,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广泛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面抓好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
(三)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有机结合,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有机结合,与各行业的特点和社会需求结合,通过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及其他有效方式,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不断提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满意度,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1.2019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2.2019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3.2019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附件1
2019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全市“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按照《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加强全民普法 树立法治信仰”为主题,围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重点,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我市开创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突出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重点开展“十项”活动。
(一)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一次宪法专题集体学习;
(二)组织开展一次全市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三)分级举办一次市、县(区)直机关法律知识讲座;
(四)分级组织开展一场市、县(区)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五)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开展一次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
(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法治实践活动;
(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八)组织普法志愿者进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或其他法治宣传活动;
(九)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开展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普及行”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指导,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各地各部门要将“普及行”活动与“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参加并实施好“十项”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的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各地各部门要在开设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各地各单位“普及行”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法宣办,市法宣办将通过池州普法微信、微博等加强宣传,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切实推进活动有效开展。
附件2
2019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按照《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宣传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民普法 树立法治信仰
二、时间安排
2019年6月下旬至12月中旬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宪法、国家基本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五)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六)《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厅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文件;
(七)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方面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
(八)积极宣传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九)广泛宣传“七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活动期间全市组织的“江淮普法行”重要活动和“法律六进”集中活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江淮普法行”活动的宣传工作,主动配合人大常委会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新闻单位积极参加“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把“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列入重点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时间节点,抽调专门力量,精心策划组织,确保完成宣传任务。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江淮普法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成效。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报道方法,力争取得最好的宣传效果。
(三)市直各新闻单位要开设“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专题专栏,各新闻网站开设专题网页;根据市法宣办提供的采访线索,做好“江淮普法行”典型宣传;引导机关单位和社会网站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时度效,深入一线、走入基层、融入群众,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不断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附件3
2019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为做好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督查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根据《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了解各地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普及行”落实情况,督促各地落实“普、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为我市开创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全民普法 树立法治信仰
三、督查重点
(一)“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安排情况;
(二)《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和“三行”活动方案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
(三)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各地推动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贯彻实施普法决议工作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19年10月至11月。
五、督查方式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若干督查组对县(区)工作情况开展抽查。抽查采取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具体人员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九华山人大工委对本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于12月10日前向市人大内司工委报送“督查行”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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