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并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部署要求,印发了《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的任务责任清单》,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
一是掀起机关学习热潮。在6月2日召开的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时,学习了《民法典》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等内容,要求机关干部职工抓好自学。在做好自学的基础上,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了7月6日至7日举办的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期网络视频学习班,通过授课老师的讲解,对“民法典的主要制度与创新”等四个专题知识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7月29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对《民法典》部分章节开展了集中学习。
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法宣办共同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工作。将《民法典》列入今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的普法宣传重点,在今年普法责任制清单中增加《民法典》学习内容。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推送《民法典》有关知识。发挥城区、各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法治宣传专栏、各级法治文化阵地等平台,在软硬件上增加《民法典》元素,将《民法典》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三是部署落实保障工作。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障《民法典》在青阳的贯彻实施作出部署。要求加强对民法典实施的检查和监督,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和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县全面有效执行,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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