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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中院首次引入公证机构全面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并成功实践

发布时间:2022-06-13 11:43 来源:池州市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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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池州中院与池州市九华公证处就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签约暨池州市九华公证处执行辅助事务中心揭牌仪式在池州中院举行。池州中院党组成员吴文革,执行庭庭长江龙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晓勇,市司法局、九华公证处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签约暨揭牌仪式。池州中院为全省首家引入公证机构全面参与执行辅助事务的中级法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入推进执行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池州中院与池州市九华公证处积极对接、密切磋商,最终就公证全面参与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事务达成共识,并成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池州九华公证处参与池州中院执行局办理的保全、执行案件中的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执行和解、财产处置等司法辅助事务及公证法律服务。

成功引入公证参与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事务,将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执行辅助服务,进一步加强执源治理、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发挥重要作用,也是池州中院在全省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中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签约暨揭牌当天,执行法官与公证员携手成功促成一起涉千万元矿企执行案件和解,这是池州中院公证参与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事务首次成功实践,也为保企业、稳生产、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智慧和执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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