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池州中院在提升办理破产指标上打出“组合拳”,破产审判工作实现了从逐个击破到体系化共同推进的飞跃,“办理破产”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考中位居第三,带动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水平有效提升,实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开端。
一是提高破产案件办结率。落实“办理破产”一月一调度、重点问题重点调度、一案一策等工作机制,紧盯疑难复杂破产案件办理的难点、堵点、慢点,形成上下一盘棋思想,整体协作、整体推进,切实提高破产案件办结率。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破产案8件,结案4件,结案率50%,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倍,切实做到让“僵尸企业”尽快退出市场。
二是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今年1月,池州中院制定出台了《简化程序破产案件审理指引》,明确对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实施简化审理程序,压缩审理时限,明确简单破产案件审限不超过6个月。对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和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案件做到快报快结。一季度,有3件案件在一个月内办结,大大缩短了破产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
三是健全府院联动机制。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难题,有效提升了办理破产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高效性。池州中院与市直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费用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简化办理破产(强制清算)企业退出市场程序的实施意见》《企业破产涉税事项的处理意见(试行)》等制度,有效解决破产案件办理中的资金管理、企业注销、税收等问题,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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