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市法院锚定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狠抓案件质效管理,对标对表、多管齐下,审判执行多项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调整院领导分工,明确中院领导分别包保联系各基层法院,实行一月一督导、一月一调度,对基层法院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连带”责任。领导到包保法院实地督导审判执行工作15人次,运用图表方式对各基层法院弱项指标进行精准督导。
二对标对表,实行清单式管理。制定《池州中院落实五项重点工作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方案》,列出任务落实清单,并根据2021年各基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情况列出问题短板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审管办及时分析研判审判执行态势,定期通报,常态化调度审判执行工作,第一季度工发布审判质效通报6期、工作提示单6次,督促指导审判执行管理措施落实。
三是狠抓管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全市两级法院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鼓足干劲,剑及履及,审判执行质效提升明显。一季度,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中有6项指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其中月度结案率位居全省首位。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中有11项指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其中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等核心指标均位居全省法院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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